李漏再 姓名的繁体为李漏再,笔画数分别为:李(7画)、漏(14画)、再(6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李(木)、漏(水)、再(金),部首分别为:李(木部)、漏(氵部)、再(冂部),李漏再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李漏再名字怎么读?
李漏再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lǐ lòu zài
李漏再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李漏再拼音为 lǐ lòu zài ,声母为l l z ,
韵母为i ou ai ,声调为上声、去声、去声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李漏再名字的人多吗?
少,李漏再名字重名率低。
李漏再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李漏再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李(7画) 漏(14画) 再(6画) ,李漏再名字的康熙笔画数李(7画) 漏(15画) 再(6画) 。
李漏再的五行和寓意:
李漏再名字五行属性为木水金,勤奋,有才华及毅力,但创业过程很不如意,做事主观固执,容易陷入一意孤行,属于外柔内刚的个性,疑心稍重。 须经过千辛万苦方有成就,如从事人际关系较单纯的事业,比较容易成功。 男娶贤慧好强之妻,婚后大致圆满;女嫁好胜固执之夫,婚后常有争吵。 青少年时期较困苦,中年时期慢慢发展,劳心劳力奋发向上,有少许成功运,若不知足会惹来更多苦劳,而致神经衰弱,且有外伤、他伤之兆。 命运虽被压抑,但只要努力抗争就能趋吉避凶,易患神经衰弱、肝胆方面的疾病。
李漏再名字的内涵含义:
李漏再名字含义为志向、上进之义。
李漏再这个名字怎么样?
李漏再名字还算可以,人生路途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挫折,但只要不断努力,还是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。
李漏再名字打分 为72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姓。
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【康熙字义】
李【 辰集中 】【 木部 】康熙筆画: 7画 部外筆画: 3画
〔古文〕杍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以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韻會》良士切,𠀤音里。《說文》果名。《素問》東方木也。《爾雅翼》李,木之多子者。《埤雅》李性難老,雖枝枯,子亦不細,其品處桃上。《詩·小雅》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
又《韻會》世薦士謂之桃李。《劉向·說苑》樹桃李者,夏得休息,秋得其實焉。樹蒺藜者,夏不得休息,秋得其莿焉。世謂狄仁傑,桃李皆在公門,正用此事。
又《博雅》行李,關驛也。
又與理通。《左傳·僖十三年》行李之往來。《周語》行李以節逆之。《泊宅編》李理義通,人將有行,必先治𧚌,如孟子之言治任。理亦治也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熒惑爲李。《徐廣註》內則理兵,外則理政。
又司理,𠛬官,亦稱司李。《前漢·胡建傳》黃帝李法。《管子·法法篇》臯陶爲李。
又檇李,春秋吳地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伯陽之後。
【起名字义】
漏 lòu(ㄌㄡˋ)
(一)、物体由孔或缝透过:壶里的水漏光了。漏风。渗漏。漏泄(①水、光等流出或透出;②泄露)。漏电(跑电)。
(二)、泄露:走漏消息。漏底(泄露内情)。透漏。
(三)、脱逃或无意放过:疏漏。遗漏。挂一漏万。漏网之鱼。
(四)、〔漏壶〕古代计时器,铜制有孔,可以滴水或漏沙,有刻度标志以计时间。简称“漏”,如“铜壶滴漏”(亦称“铜壶刻漏”),“漏尽更深”。
(五)、中医指某些流出脓血黏液的病:崩漏(子宫大量出血的病)。痔漏。
【康熙字义】
漏【 巳集上 】【 水部 】康熙筆画: 15画 部外筆画: 11画
《唐韻》靈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郎豆切,𠀤音陋。滲漏也。《說文》漏以銅壷受水,刻節畫,夜百刻。亦取漏下之義。《周禮·夏官》挈壷氏,掌漏刻之官。
又泄也。《左傳·僖四年》齊寺人貂始漏師于多魚。《疏》言漏洩師之密謀也。
又遺失也。《荀子·脩身篇》易忘曰漏。
又《爾雅·釋宮》西北隅謂之屋漏。《詩·大雅》尚不愧于屋漏。《箋》漏,隱也。
又竅也。《白虎通·聖人篇》禹耳三漏,是謂大通。
又穿也。《淮南子·泰族訓》朱絃漏越。《註》漏穿越琴瑟兩頭也。
又德澤下究也。《前漢·吾丘壽王傳》天下漏泉。《註》言潤澤下霑,如屋之漏。
又江名。《水經注》楡水東逕漏江縣伏流山下,復出蝮口,謂之漏江。
又井名。漏井,所以受水潦者。見《周禮·地官·鄭註》。
又《正韻》盧侯切,音樓。《禮·內則》馬黑脊而般臂漏。《周禮》作螻。《註》漏當爲螻。言如螻蛄臭也。
【起名字义】
表示又一次,有时专指第二次,有时又指多次:再次。再衰三竭。
表示重复或继续,多指未然:再说。
表示更,更加:再勇敢一点。
表示承接前一个动作:想好了再写。
【康熙字义】
再【 子集下 】【 冂部 】康熙筆画: 6画 部外筆画: 4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作代切,音載。《說文》一舉而二也。从冓省。《徐曰》一言舉二也。《玉篇》兩也。《廣韻》重也,仍也。《書·禹謨》朕言不再。《禮·儒行》過言不再。《註》知過則改,故不再也。《左傳·僖五年》一之謂甚,其可再乎。
又子例切,音祭。《楚辭·九章》背法度而心治兮,辟與此其無異。寧溘死而流亡兮,恐禍殃之有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