押俊则 姓名的繁体为押俊則,笔画数分别为:押(8画)、俊(9画)、则(6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押(土)、俊(火)、则(金),部首分别为:押(扌部)、俊(亻部)、则(刂部),押俊则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押俊则名字怎么读?
押俊则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yā jùn zé
押俊则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押俊则拼音为 yā jùn zé ,声母为y j z ,
韵母为a u e ,声调为阴平、去声、阳平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押俊则名字的人多吗?
较多,押俊则名字重名率较高。
押俊则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押俊则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押(8画) 俊(9画) 则(6画) ,押俊则名字的康熙笔画数押(9画) 俊(9画) 则(9画) 。
押俊则的五行和寓意:
押俊则名字五行属性为土火金,外柔而内刚,主观意识很强,博学多能,记忆力特别好,虽然天性喜助他人,但缺少容人之雅量,恩怨过于分明,常在不知不觉中得罪他人,应改进。 靠自己创业,早年有成,在成功后应建立良好的管理及财务制度,免得在迷迷糊糊中遭到失败的打击。 男娶好胜寡和之妻,婚后多争执;女嫁无果断力之夫,婚后不甚圆满。 聪明才智高,忍耐力特别坚强,不怕失败的打击,勤苦奋发事业有成,但有被人牵累或自己判断错误而造成失败的困扰,应谨慎注意。 万事顺利,能达到预想的目的。
押俊则名字的内涵含义:
押俊则名字含义为文雅、珍贵之义。
押俊则这个名字怎么样?
押俊则名字还算可以,人生路途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挫折,但只要不断努力,还是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。
押俊则名字打分 为79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押 yā(一ㄚ)
(一)、在文书、契约上签名或画记号:画押。签押。
(二)、把财物交给人作保证:押租。押金。押当( dàng )。典押。
(三)、拘留:看( kān )押。拘押。押禁。
(四)、跟随看管:押送。押运。
(五)、同“压”,用于“押宝”、“押队”、“押韵”。
(六)、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押【 卯集中 】【 手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5画
《唐韻》烏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乙甲切,𠀤音壓。署也。今人言文字押署是也。《文字指歸》押字才能也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中書省舍人,以六員分押尚書六曹,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。《通典》中書舍人謂之六押。
又歐陽脩曰:俗以草書名爲押字。
又《集韻》按也。一曰管拘也。《唐書·百官志》朝會,監察御史二人押班。
又押衙,官名。唐武臣衙官。
又詩賦用韻曰押。言押者,壓也。
又與壓通。《韓愈詩》故將臺榭押城闉。
又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古狎切,音甲。輔也。《增韻》檢束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轄甲切,音狎。義同。《前漢·揚雄傳》蠢迪檢押。《註》檢押,猶隱括也,言動由檢押也。
又與狎通。《前漢·息夫躬傳》羽檄重迹而押至。《註》相因而至也。
【起名字义】
才智出众的人:俊杰。俊伟。俊彦(才智杰出的人)。俊爽。俊造(学识造诣很深的人)。
容貌美丽:俊俏。俊美。俊秀。俊逸(俊美洒脱,不同凡俗)。英俊。
古同“峻”,大。
【康熙字义】
俊【 子集中 】【 人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7画
《唐韻》子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祖峻切,𠀤音儁。《說文》材千人也。《馬氏曰》智過千人曰俊。《北史·蘇綽傳》萬人之秀曰俊。《禮·王制》司徒論選士之秀者,而升之學,曰俊士。
又《月令》孟夏命大尉贊桀俊,遂賢良。
又與儁峻𠀤通。《書·堯典》克明俊德。《註》俊同峻。
又同畯。《史記·宋世家》引書洪範,俊民用章,作畯民。
又通作駿。《史記·屈原傳》誹駿疑傑。
又與𠬍同。《戰國策》世無東郭俊盧氏之狗。《註》又作逡。
【起名字义】
模范:以身作则。
规程,制度:规则。总则。原则。细则。
效法:则先烈之言行。
表示因果关系,就,便:闻过则喜。
表示转折,却:今则不然。
表示肯定判断,乃,是:此则余之罪也。
用在一、二、三……等数字后,列举原因或理由:一则房子太小,二则参加的人数多。
与“做”相近(中国宋、元、明代小说、戏剧里常用):则甚(做什么)。
量词,指成文的条数:新闻两则。
【康熙字义】
則【 子集下 】【 刀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7画
〔古文〕𠟻𠟭𠞋𠟔《唐韻》《正韻》子德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卽德切,𠀤音側。《說文》則等畫物也。从刀貝。貝,古之物貨也。《徐曰》則,節也。取用有節,刀所以裁制之也。
又《玉篇》法也。《爾雅·釋詁》則,常也。《疏》謂常禮法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冢宰》以八則治都鄙。《鄭註》則,法也。
又《增韻》凡制度品式皆曰則。《書·說命》明哲實作則。
又天理不差曰則。《易·乾卦》乃見天則。《詩·大雅》順帝之則。
又法其可法者曰則。《書·無逸》繼自今嗣王,則其無淫于觀,于逸,于遊,于田。《註》戒成王效法文王也。《詩·小雅》君子是則是傚。
又《周禮》五命賜則註:地未成國之名。
又夷則,七月律名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則,法也。言陽氣法度,而使隂氣夷當傷之物。
又《韻會》助辭,又然後之辭。《論語》行有餘力,則以學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