亢吉法 姓名的繁体为亢吉法,笔画数分别为:亢(4画)、吉(6画)、法(8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亢(木)、吉(木)、法(水),部首分别为:亢(亠部)、吉(口部)、法(氵部),亢吉法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亢吉法名字怎么读?
亢吉法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kàng jí fǎ
亢吉法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亢吉法拼音为 kàng jí fǎ ,声母为k j f ,
韵母为a i a ,声调为去声、阳平、上声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亢吉法名字的人多吗?
少,亢吉法名字重名率低。
亢吉法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亢吉法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亢(4画) 吉(6画) 法(8画) ,亢吉法名字的康熙笔画数亢(4画) 吉(6画) 法(9画) 。
亢吉法的五行和寓意:
亢吉法名字五行属性为木木水,常有不平不满,怨天忧人,但做事言行坚实,守其信用,在劳苦中求发展,自力创业,是渐进性的发展过程,只怕中途受挫折而心灰意冷,以致前功尽弃,宜培养耐力,定能成功。 如为薪水阶级较为适合,但不满于现状,一心想创造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而陷入孤军奋斗。 男娶好胜理智之妻,婚后有争吵;女嫁有才干而顽强之夫,婚后不甚美满。 虽有聪明才智,但有志难伸,一生多劳碌,有眼高手低,怀才不遇之感叹,要多忍耐,中年后会有成功机会,财利可得。 容易遭受劳苦,但终会苦尽甘来,易患肾脏、生殖系统方面的疾病。
亢吉法名字的内涵含义:
亢吉法名字含义为成熟、文雅之义。
亢吉法这个名字怎么样?
亢吉法名字一般,但不放弃努力的话,会有不错的人生,需知人定胜天,只要不放弃,努力拼搏,终会获得自己想要的。
亢吉法名字打分 为58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高,高傲:高亢。不亢不卑。
极度,非常:亢旱。亢奋。
抗,匹敌:亢礼。亢衡。
星名,二十八宿之一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亢【 子集上 】【 亠部 】康熙筆画: 4画 部外筆画: 2画
《唐韻》古郞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居郞切,𠀤音岡。《說文》人頸也。《史記·婁敬傳》搤其亢。
又《爾雅·釋鳥》亢,鳥嚨。《註》亢卽咽,俗作吭。
又《玉篇》苦浪切。星名。《爾雅·釋天》壽星,角亢也。《註》列宿數起角亢,故曰壽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亢爲疏廟。《春秋·元命包》亢四星爲廟庭,聽政之所,其占明大,則輔臣忠,天下寧。
又過也,愆也。《易·乾卦》亢龍有悔。《正義》上九,亢陽之至,大而極盛,故曰亢龍。
又旱曰亢陽。
又極也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可以亢寵。
又强也,蔽也。《左傳·昭元年》鄭太叔曰:吉不能亢身,焉能亢宗。
又無所𤰞屈曰亢。《唐書·崔信明傳》信明蹇亢,以門望自負。
又督亢,龍亢,俱地名。
又姓。明亢思謙,臨汾人,由翰林官至布政。
又敵也。《揚雄·趙充國贊》營平守節,屢奏封章。料敵制勝,威謀靡亢。
又同庚。亢倉子。《莊子》作庚桑子。
【起名字义】
好,有利的,幸福的,与“凶”相对:吉利。吉祥。逢凶化吉。吉光片羽(喻残存的珍贵的文物)。
吉利的日子:择吉。
善,贤,美:吉人(善良,有才德的人)。吉人天相。
中国吉林省的简称:吉剧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吉【 丑集上 】【 口部 】康熙筆画: 6画 部外筆画: 3画
《唐韻》居質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激質切,𠀤音拮。《說文》善也。《廣韻》吉利也。《書·大禹謨》惠迪吉。
又朔日曰吉。《詩·小雅》二月初吉。《周禮·天官·大宰》正月之吉。
又州名。《韻會》漢豫章地,隋置吉州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出馮翊尹吉甫之後。漢有漢中太守吉恪。
又《集韻》極乙切,音佶。本作姞,姓也。
又《集韻》謹也。
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其吉切,音咭。亦姓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彼君子女,謂之尹吉。《箋》吉讀爲姞。尹氏,姞氏,周室昏姻之舊姓也。○按《釋文》吉,毛讀如字。鄭讀爲姞,其吉反,又其乙反,三音皆可讀。
又《唐韻正》叶音髻。《曹植·黃帝三鼎贊》鼎質之精,古之神器。黃帝是鑄,以象太一。能輕能重,知凶識吉。一叶於二反。《徐勉·萱草賦》亦曰宜男,加名斯吉。華而不豔,雅而不質。隨晦明而舒卷,與風霜而榮悴。質叶音致。
【起名字义】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法【 巳集上 】【 水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5画
〔古文〕佱灋𣳴《唐韻》方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弗乏切,𠀤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𠛬法也。《書·呂𠛬》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𤰞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