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廷法 姓名的繁体为凡廷法,笔画数分别为:凡(3画)、廷(6画)、法(8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凡(水)、廷(火)、法(水),部首分别为:凡(几部)、廷(廴部)、法(氵部),凡廷法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凡廷法名字怎么读?
凡廷法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fán tíng fǎ
凡廷法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凡廷法拼音为 fán tíng fǎ ,声母为f t f ,
韵母为a i a ,声调为阳平、阳平、上声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凡廷法名字的人多吗?
少,凡廷法名字重名率低。
凡廷法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凡廷法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凡(3画) 廷(6画) 法(8画) ,凡廷法名字的康熙笔画数凡(3画) 廷(7画) 法(9画) 。
凡廷法的五行和寓意:
凡廷法名字五行属性为水火水,处事较任性,缺乏服从心,精神生活常在不安定中,心情苦闷却满腹理想,惟恐脱离现实劳而无功,应着重实际,多接受他人意见方为上策。 中年以后才能发展,中年前应多充实自己,修身养性,不可自找苦吃。 男娶好胜好强之妻,婚后常争吵;女嫁懦弱寡和之夫,婚后不美满。 中年以前必须经过许多困难,内心非常烦闷困苦,亲友无助,靠孤军奋斗、冲破万难才能成功,但中途精神过劳,困难急灾也甚多,应慎加防范。 前进路上多有障碍,须团结众人,加倍努力,成功可期,易患心脏、眼睛方面的疾病。
凡廷法名字的内涵含义:
凡廷法名字含义为成熟、文雅之义。
凡廷法这个名字怎么样?
凡廷法名字一般,但不放弃努力的话,会有不错的人生,需知人定胜天,只要不放弃,努力拼搏,终会获得自己想要的。
凡廷法名字打分 为51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平常的,不出奇的:平凡。凡庸。凡夫俗子。
指人世间(宗教或迷信的说法):凡尘。凡心。
所有的: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,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凡是。
总共:全书凡二十八卷。
大概,要略:大凡。凡例。发凡(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)。
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4”。
【康熙字义】
凡【 子集下 】【 几部 】康熙筆画: 3画 部外筆画: 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符咸切,音帆。《說文》最括也。《玉篇》非一也。《廣韻》常也,皆也。《正韻》大槪也。
又《前漢·揚雄傳》請略舉凡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《杜預·左傳序》發凡以言例。
又《玉篇》計數也。《前漢·石奮傳》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
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》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《小宰疏》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
又輕微之稱。《廣韻》凡,輕也。《孟子》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
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《春秋·隱七年》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周公凡伯之後。
又叶符筠切。《崔駟達旨》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《註》凡,常也。
【起名字义】
封建时代君主受朝问政的地方:朝(cháo )廷。宫廷。廷杖。廷试(科举时代皇帝的殿试)。廷对(a.在朝廷中当众对答;b.科举时代皇帝的殿试)。
【康熙字义】
廷【 寅集下 】【 廴部 】康熙筆画: 7画 部外筆画: 4画
《廣韻》特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唐丁切,𠀤音亭。《說文》朝中也。《廣韻》朝廷也。《論語》其在宗廟朝廷。《疏》朝廷,布政之所。《釋文》廷,停也,人所集之處。
又《廣韻》正也。《韻會》直也。
又《廣韻》廷者,平也。
又廷尉,官名。《前漢·百官表》廷尉,秦官。《註》廷,平也,治獄貴平,故以爲號。
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徒徑切,亭去聲。義同。
【起名字义】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法【 巳集上 】【 水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5画
〔古文〕佱灋𣳴《唐韻》方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弗乏切,𠀤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𠛬法也。《書·呂𠛬》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𤰞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