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兰分 姓名的繁体为比蘭分,笔画数分别为:比(4画)、兰(5画)、分(4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比(水)、兰(木)、分(水),部首分别为:比(比部)、兰(丷部)、分(刀部),比兰分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比兰分名字怎么读?
比兰分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bǐ lán fēn
比兰分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比兰分拼音为 bǐ lán fēn ,声母为b l f ,
韵母为i a e ,声调为上声、阳平、阴平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比兰分名字的人多吗?
少,比兰分名字重名率低。
比兰分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比兰分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比(4画) 兰(5画) 分(4画) ,比兰分名字的康熙笔画数比(4画) 兰(6画) 分(4画) 。
比兰分的五行和寓意:
比兰分名字五行属性为水木水,有天赋的才华及满腹的理想,常有怀才不遇之叹,容易造成愤世嫉俗的心理,性格孤独与人寡和,只要乐观奋斗,可得良机。 早年奔走他乡谋生,为家庭劳碌,中年或有机会创出一番事业,艰苦中得到成功发展。 男娶好强勤俭之妻,婚后不甚美满;女嫁好胜寡和之夫,婚后常有争吵。 这种配置很不平安,早年受到许多艰难困苦,急灾病难,如能逃过灾难,中年后可创立一番事业,成功发展,财源可得。 容易遭受劳苦,但终会苦尽甘来,易患肾脏、生殖系统方面的疾病。
比兰分名字的内涵含义:
比兰分名字含义为文雅、才华之义。
比兰分这个名字怎么样?
比兰分名字尚可,要想赢得成功,可能需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艰辛和汗水,相信您的不断努力,终会收获成功。
比兰分名字打分 为69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较量高低、长短、远近、好坏等:比赛。比附。对比。评比。
能够相匹:今非昔比。无与伦比。
表示比赛双方胜负的对比:三比二。
表示两个数字之间的倍数、分数等关系:比例。比值。
譬喻,摹拟:比如。比方。比兴(xìng )(文学写作的两种手法。“比”是譬喻;“兴”是烘托)。比画。比况(比照,相比)。
靠近,挨着:比比(一个挨一个,如“比比皆是”)。比肩继踵。比邻。鳞次栉比。
和,亲:比顺。
及,等到:比及。
【康熙字义】
比【 辰集下 】【 比部 】康熙筆画: 4画 部外筆画: 0画
〔古文〕夶𣬅《廣韻》𤰞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補履切《正韻》補委切,𠀤音匕。校也,𠀤也。《周禮·天官》凡禮事,贊小宰,比官府之具。《註》比,校次之,使知善惡足否也。《儀禮·大射儀》遂比三耦。《註》比,校也。《齊語》比校民之有道者。
又類也,方也。《禮·學記》比物醜類。《疏》謂以同類之事相比方,則學乃易成。《韓詩外傳》高比,所以廣德也。下比,所以挾行也。比於善,自進之階。比於惡,自退之原。
又《詩》有比體。《毛詩序》詩有六義:一曰風,二曰賦,三曰比,四曰興,五曰雅,六曰頌。鄭司農云:比者,比方於物,諸言如者,皆比詞也。比之與興,同附託外物,比顯而興隱。
又比例。《禮·王制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。《鄭註》已行故事曰比。比,例也。《後漢·陳忠傳》父寵在廷尉,上除漢法溢於甫𠛬者。未施行,寵免,後忠略依寵意,奏上二十三條,爲决事比。《註》比,例也。
又綴輯書史曰比。《前漢·儒林傳》公孫弘比輯其義。《唐藝文志》𤣥宗命馬懷素爲修圖書使,與褚無量整比。
又諡法之一。《左傳·昭二十八年》擇善而從之曰比。《詩·大雅》王此大邦,克順克比。《註》比,必里反。正義引服䖍云:比方損益古今之宜而從之也。
又比部,官名。取校勘亭平之義。卽今𠛬部。《正韻》音皮,誤。
又水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南陽郡有比陽縣。應劭曰:比水所出,東入蔡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𠀤普弭切,音諀。與庀同。治也,具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大胥比樂官。《註》錄具樂官也。與庀通。
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毗至切《集韻》毗義切《正韻》毗意切,𠀤音避。《爾雅·釋詁》比,俌也。《郭註》俌,猶輔。《易·比卦·彖辭》比,輔也,下順從也。《卜氏傳》地得水而柔,故曰比。
又親也,近也。《周禮·夏官》形方氏使小國事大國,大國比小國。《註》比,猶親也。
又和也。《周禮·春官》𥰫人辨九𥰫之名,六曰巫比。《註》巫讀爲筮,比謂筮與民和比也。
又近鄰之稱。《周禮·地官》五家爲比,使之相保。五比爲閭,使之相受。
又案比。《周禮·地官》小司徒掌九比之數,乃頒比法於六鄕之大夫,及三年,則大比。《又》鄕大夫大比考其德行道藝,而興賢者能者。《疏》三年一閏,天道有成,故每至三年則大案比。
又及也。《詩·大雅》比于文王,其德靡悔。《註》比于,至于也。《前漢·高帝紀》自度比至皆亡之。
又頻也。《禮·王制》比年一小聘。《漢志》比年,猶頻年也。
又比比,猶言頻頻。《前漢·成帝紀》郡國比比地動。
又𠀤也。《書·牧誓》比爾干。《正義》楯則𠀤以扞敵,故言比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騎不得比行。
又齊也。《詩·小雅》比物四驪。《註》比物,齊其力也。
又偏也,黨也。《書·洪範》人無有比德。《正義》人無阿比之德,言天下衆民盡得中也。《論語》君子周而不比。《鄭註》忠信爲周,阿黨爲比。
又從也。《論語》義之與比。《朱註》比,從也。《晉語》事君者比而不黨。《註》比謂比義。
又合也。《禮·射儀》其容體比於禮,其節比於樂。《註》比,親合也。《漢·劉歆·移太常博士書》比意同力,冀得廢遺。《師古註》訓合。
又密也。《詩·周頌》其比如櫛。
又比余,櫛髮具。《史記·匈奴傳》漢文帝遺單于比余。《漢書》作比疎。《廣雅》比,櫛也。《蒼頡篇》靡者爲比,麤者爲疏。今亦謂之梳。《顏師古·急就篇註》櫛之大而麤,所以理鬢者,謂之疏,言其齒稀疏也。小而細,所以去蟣蝨者,謂之比,言其齒密比也。皆因其體以立名。
又矢括曰比。《周禮·考工記》矢人爲矢,夾其隂陽以設其比,夾其比以設其羽。《鄭司農註》比,謂括也。
又《揚子·方言》比。代也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必至切,音畀。近也。倂也,密也。義同。
又《正韻》兵媚切,音祕。先也。《禮·祭義》比時具物,不可以不備。《鄭註》比時,猶先時也。比,必利反,又甫至反。
又《廣韻》房脂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頻脂切《正韻》蒲麋切,𠀤音毗。和也。一曰次也,𠀤也。比鄰,猶𠀤鄰。《杜甫詩》不敎鵝鴨惱比鄰。
又比蒲,地名。《春秋·昭十一年》大蒐于比蒲。
又臯比,虎皮也。《左傳·莊十年》蒙臯比而先犯之,後人以爲講席。《戴叔倫詩》臯比喜接連。《朱子·張載銘》勇撤臯比。
又師比,胡革帶鉤也。《戰國策》胡服黃金師比。通作毗紕。
又《唐韻》毗必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簿必切《正韻》簿密切,𠀤音邲。比次也。《增韻》比比,猶總總也。《張九齡荔枝賦》皮龍鱗而騈比。《顧况·持斧章》榱之斯密,如鱗櫛比。皆讀如邲。
又《莊子·齊物論》人籟則比竹是矣。李軌讀。《說文》二人爲从,反从爲比。
【起名字义】
指“兰草”和“兰花”:兰艾(“兰花”和“艾草”,喻君子和小人)。兰谱(结拜盟兄弟时互相交换的帖子,上写各自家族的谱系。兰有香味,喻情投意合)。兰摧玉折(喻贤人夭折,后多用来哀悼人不幸早死)。
古书上指“木兰”。
古同“栏”,家畜圈(juàn )。
古同“斓”,斑斓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蘭【 申集上 】【 艸部 】康熙筆画: 23画 部外筆画: 17画
《唐韻》落干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郞干切,𠀤音闌。《說文》香草也。《陸甸云》闌艸爲蘭,闌不祥也。《陸璣詩疏》其莖似藥草澤蘭,廣而長節,漢諸池苑及許昌宮中皆種之。《易·繫辭》同心之言,其臭如蘭。《左傳·宣三年》鄭文公妾燕姞,夢天與蘭,曰:蘭有國香,人服媚之。《屈原·離騷》紉秋蘭以爲佩。《爾雅翼》一榦一花而香有餘者蘭。
又《本草》木蘭。《屈原·離騷》朝搴阰之木蘭兮。
又《管子·小匡篇》輕罪入蘭盾、鞈革二戟。《註》蘭卽所謂蘭錡,兵架也。
又脈也。《史記·扁鵲傳》夫以陽入隂支蘭藏者生。《註》支者順節,蘭者橫節。隂支蘭,膽藏也。
又布名。《華陽國志》蘭干細布。蘭干,獠言紵也。
又人名。《列子·說符篇》宋有蘭子。《張堪註》凡物不知生謂之蘭。《殷敬順曰》《史記》無符傳出入謂之闌。此蘭子謂以技妄遊,義與闌同。
又姓。《通志·氏族略》漢有太守蘭廣。
又萑蘭。《前漢·息夫躬傳》涕泣流兮萑蘭。《註》萑蘭,淚闌干也。
又芄蘭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陽氣親天,萬物芄蘭。《註》芄蘭,茂密也。
又通欄。《後漢·東夷傳》徙于馬蘭。《註》蘭卽欄。
又通斕。《吳志·孫權傳》童謠曰:黃金車,斑蘭耳。
又《韻補》陵延切,音連。《宋玉·招䰟》川谷徑複流潺湲,光風轉蕙氾崇蘭,經堂入奧塵朱筵。
【起名字义】
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
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
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áng )。
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
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
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
名位、职责、权利的限度:分所当然。身分。分内。恰如其分。安分守己。
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:成分。天分(天资)。情分(情谊)。
料想:“自分已死久矣”。
同“份”,属于一定的阶层、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:知识分子。
【康熙字义】
分【 子集下 】【 刀部 】康熙筆画: 4画 部外筆画: 2画
《唐韻》府文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方文切,𠀤音餴。《說文》別也。从八刀,刀以分別物也。《易·繫辭》物以羣分。
又《增韻》裂也,判也。
又《廣韻》賦也,施也。《增韻》與也。
又《玉篇》隔也。
又《前漢·律歷志》一黍之廣爲一分。分者,自三微而成著,可分別也。
又半也。《公羊傳·莊二年》師喪分焉。《荀子·仲尼篇》以齊之分,奉之而不足。
又徧也。《左傳·哀元年》熟食者分,而後敢食。
又與紛通。《荀子·儒效篇》分分乎其有終始也。《淮南子·繆稱訓》禍之生也分分。《註》猶紛紛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以待國之匪頒。《註》匪讀爲分。
又《唐韻》扶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符問切,𠀤汾去聲。名分也。《禮·禮運》禮達而分定。
又均也,分劑也。《禮·曲禮》分毋求多。
又分位也。《漢諸葛亮出師表》此臣所以報先帝,而忠陛下之職分也。
又《集韻》方問切,紛去聲。均也。《左傳·僖元年》救患分災。
又《正韻》府吻切,音粉。《爾雅·釋器》律謂之分。《註》分音粉,律管可以分氣。
又《韻補》叶膚容切,音丰。《曹植·七啓》太極之初,渾沌未分。萬物紛錯,與道俱隆。
又叶膚眠切,音近徧。《班固·西都賦》九市開場,貨別隊分。人不得顧,車不得旋。災字原刻从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