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亚法 姓名的繁体为奪亞法,笔画数分别为:夺(6画)、亚(6画)、法(8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夺(火)、亚(土)、法(水),部首分别为:夺(大部)、亚(二部)、法(氵部),夺亚法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夺亚法名字怎么读?
夺亚法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duó yà fǎ
夺亚法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夺亚法拼音为 duó yà fǎ ,声母为d y f ,
韵母为uo a a ,声调为阳平、去声、上声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夺亚法名字的人多吗?
少,夺亚法名字重名率低。
夺亚法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夺亚法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夺(6画) 亚(6画) 法(8画) ,夺亚法名字的康熙笔画数夺(14画) 亚(8画) 法(9画) 。
夺亚法的五行和寓意:
夺亚法名字五行属性为火土水,虽有才华与毅力,惟恐遭到困难而心灰意冷,影响未来成就,如从事人际关系单纯的事业,比较容易成功。 如靠劳力得财的生意或薪水阶层较为适合,千万不可从事投机性的行业,以免劳命伤财。 男娶好胜之妻,婚后不甚圆满;女嫁温良固执之夫,婚后不和睦。 一生命运变化无穷,很难有稳定生活,幸亏能忍耐努力,往外发展,离开家乡会有成功的机会,应注意不可误入歧途。 成功较难,需要艰苦努力才能达到目的,易患肠胃、腹部方面的疾病。
夺亚法名字的内涵含义:
夺亚法名字含义为成熟、文雅之义。
夺亚法这个名字怎么样?
夺亚法名字一般,但不放弃努力的话,会有不错的人生,需知人定胜天,只要不放弃,努力拼搏,终会获得自己想要的。
夺亚法名字打分 为52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抢,强取:抢夺。掠夺。巧取豪夺。强(qiāng )词夺理。
争先取到:夺得最后胜利。夺魁。夺冠(guàn )。
冲开:夺门而出。
丧失,削除:剥夺。褫夺(剥夺)。夺志(改变志向或意愿)。
晃动:光彩夺目。
决定如何处理:请予裁夺。
漏掉(文字):第八行夺一字。
【康熙字义】
奪【 丑集下 】【 大部 】康熙筆画: 14画 部外筆画: 11画
〔古文〕𡙸𡜎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徒活切,音𢼠。彊取也。《前漢·食貨志》大賈富家,不得豪奪吾民。《景帝紀》漁奪百姓。《文中子·王道篇》輕施者必好奪。
又鐫削祿階亦曰奪。《論語》奪伯氏騈邑三百。
又狹路也。《禮·檀弓》齊莊公襲莒于奪。○按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齊侯襲莒,杞殖華還載甲,夜入且于之隧。《杜註》:且于,莒邑。隧,狹路。鄭元引之證經云:隧奪聲相。近又云:或作兌,據此則奪非地名。敓,古奪字,兌卽敓之省文。𨻰澔失考,誤音兌,字書因之訓地名,𠀤非。
又丘月切,音闕。《白居易·桐花詩》何此巴峽中,桐花開十月。草木堅彊物,所稟固難奪。
又叶僻吉切,音狄。《大𤣥度首》石赤不奪,節士之必。敚或敓原字从攴。
【起名字义】
较差:他的体力不亚于你。
次一等:亚军。亚圣。
原子价较低的,酸根或化合物中少含一个氢原子或氧原子的:硫酸亚铁。
指“亚细亚洲”(位于东半球的东北部,简称“亚洲”):东亚。
【康熙字义】
亞【 子集上 】【 二部 】康熙筆画: 8画 部外筆画: 6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𠀤衣駕切,鴉去聲。《說文》醜也。象人局背之形。
又《爾雅·釋言》亞,次也。《蜀志》諸葛亮管蕭之亞。
又《增韻》少也。《廣韻》就也。
又姻亞,壻之父曰姻,兩壻相謂曰亞。《詩·小雅》瑣瑣姻亞,則無膴仕。別作婭。
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𠀤於加切,音鴉。《前漢·東方朔傳》伊優亞者,辭未定也。
又《趙古則曰》物之岐者曰亞。俗作丫椏。
又《正韻》烏落切。《正譌》與堊同,塗飾牆也。
又與惡同。《史記·盧綰傳》綰孫他人封亞谷侯。《漢書》作惡谷。《語林》宋人有獲玉印,文曰周惡夫印。劉原父曰:漢條侯印,古亞惡二字通用。
又與滹通,滹沱。《禮·禮器》作惡池。《秦·詛楚文》作亞駝。
又與稏通,稻也。《韻會》䆉稏通作罷亞。
又《郝敬讀書通》壓通作亞。《杜甫·上巳宴集詩》花蕊亞枝紅。
又《人宅詩》花亞欲移竹。𠀤與壓同。《字彙》正譌云:亞本涂飾字,餘皆借義,旣爲借義所奪,小篆遂从土作堊字,又从心作惡字以別之。亞、堊、惡本一字,《秦·詛楚文》以亞駝代滹沱,則因聲借用明矣。◎按《字彙》說是,但俗旣習用借義已久,姑載本義於後,以備一字原委云。
【起名字义】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法【 巳集上 】【 水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5画
〔古文〕佱灋𣳴《唐韻》方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弗乏切,𠀤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𠛬法也。《書·呂𠛬》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𤰞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