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俊法 姓名的繁体为陳俊法,笔画数分别为:陈(7画)、俊(9画)、法(8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陈(火)、俊(火)、法(水),部首分别为:陈(阝部)、俊(亻部)、法(氵部),陈俊法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陈俊法名字怎么读?
陈俊法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chén jùn fǎ
陈俊法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陈俊法拼音为 chén jùn fǎ ,声母为ch j f ,
韵母为e u a ,声调为阳平、去声、上声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陈俊法名字的人多吗?
较多,陈俊法名字重名率较高。
陈俊法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陈俊法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陈(7画) 俊(9画) 法(8画) ,陈俊法名字的康熙笔画数陈(16画) 俊(9画) 法(9画) 。
陈俊法的五行和寓意:
陈俊法名字五行属性为火火水,本性善良,勤勉持家,稍好面子,但有消极的倾向,又好出风头,讲话不认输,亲友无助,靠自力更生,追求异性较大方,对喜爱的人能积极争取。 薪水阶级或稳定性小本行业较为适合,如好面子扩大经营,会陷入困难。 男娶克勤固执之妻,婚后时有争吵;女嫁才华固执之夫,婚后大致美满。 表面似乎吉祥,其实多劳而功少,为家庭操劳不休,难得贵人提拔,成功机会少,只能求得平安过日,注重精神生活方为上策。 一帆风顺,能平安顺利地达到目的。
陈俊法名字的内涵含义:
陈俊法名字含义为成熟、文雅之义。
陈俊法这个名字怎么样?
陈俊法名字起不错,相信这个名字,会给您带来好运,一生顺意,也祝您好运常伴。
陈俊法名字打分 为84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排列,摆设:陈列。陈兵。
述说:陈述。陈情。详陈。陈诉。陈说。
旧的,时间久的:陈旧。陈腐。陈醋。推陈出新。陈陈相因。陈迹。陈皮。
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河南省淮阳县一带。
中国朝代名,南朝最末的王朝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陳【 戌集中 】【 阜部 】康熙筆画: 11画 部外筆画: 8画
〔古文〕𨸬軙敶《唐韻》直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池鄰切,𠀤音塵。《玉篇》列也,布也。《書·咸有一德》乃陳戒于德。《詩·小雅》𨻰饋八簋。
又《史記·李斯傳》所以飾後宮,充下𨻰。《註》下陳,猶後列也。
又《廣韻》故也。《詩·小雅》我取其𨻰,食我農人。《史記·平準書》太倉之粟,陳陳相因。
又久也。《書·盤庚》失于政,𨻰于兹。《傳》今旣失政,而𨻰久於此而不徙。《疏》釋詁云:塵,久也。孫炎曰:𨻰居之久,久則生塵矣。古者𨻰塵同也。故𨻰爲久之義。
又《廣韻》張也。《禮·表記》事君欲諫,不欲𨻰。《註》𨻰謂言其過於外也。
又《廣韻》衆也。
又《爾雅·釋宮》堂途謂之陳。《註》堂下至門徑也。《釋名》言賔主相迎𨻰列之處也。《詩·小雅》彼何人斯,胡逝我𨻰。《註》北當階,其南接門內霤。
又國名。《廣韻》周武王封舜後胡公滿於𨻰,楚滅𨻰爲縣,漢爲淮陽國,隋爲𨻰州。
又姓。胡公滿之後,子孫以國爲氏。
又《玉篇》或作𢽬塵。
又《廣韻》《集韻》𠀤直刃切。同陣。軍伍行列也。詳前陣字註。
又叶都年切,音顚。《易林》秋糧未成,無從至𨻰。水深難涉,使我不前。《黃庭經》火兵符圖備靈關,前昂後𤰞高下𨻰。關音涓。
【起名字义】
才智出众的人:俊杰。俊伟。俊彦(才智杰出的人)。俊爽。俊造(学识造诣很深的人)。
容貌美丽:俊俏。俊美。俊秀。俊逸(俊美洒脱,不同凡俗)。英俊。
古同“峻”,大。
【康熙字义】
俊【 子集中 】【 人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7画
《唐韻》子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祖峻切,𠀤音儁。《說文》材千人也。《馬氏曰》智過千人曰俊。《北史·蘇綽傳》萬人之秀曰俊。《禮·王制》司徒論選士之秀者,而升之學,曰俊士。
又《月令》孟夏命大尉贊桀俊,遂賢良。
又與儁峻𠀤通。《書·堯典》克明俊德。《註》俊同峻。
又同畯。《史記·宋世家》引書洪範,俊民用章,作畯民。
又通作駿。《史記·屈原傳》誹駿疑傑。
又與𠬍同。《戰國策》世無東郭俊盧氏之狗。《註》又作逡。
【起名字义】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法【 巳集上 】【 水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5画
〔古文〕佱灋𣳴《唐韻》方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弗乏切,𠀤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𠛬法也。《書·呂𠛬》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𤰞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