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简凡 姓名的繁体为史簡凡,笔画数分别为:史(5画)、简(13画)、凡(3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史(金)、简(木)、凡(水),部首分别为:史(口部)、简(竹部)、凡(几部),史简凡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史简凡名字怎么读?
史简凡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shǐ jiǎn fán
史简凡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史简凡拼音为 shǐ jiǎn fán ,声母为sh j f ,
韵母为i ia a ,声调为上声、上声、阳平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史简凡名字的人多吗?
少,史简凡名字重名率低。
史简凡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史简凡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史(5画) 简(13画) 凡(3画) ,史简凡名字的康熙笔画数史(5画) 简(17画) 凡(3画) 。
史简凡的五行和寓意:
史简凡名字五行属性为金木水,有计划和领导的才华,喜欢帮助他人,而为人多劳,创业过程容易碰到困难,但会受到晚辈朋友的支持帮忙而得到成功。 如为薪水阶级或从事较稳定性收入的行业最适合,投机性生意恐怕会劳命伤财。 男娶庸碌寡和之妻,婚后气氛不融洽;女嫁懦弱固执之夫,婚后喜掌理家中事务。 凭藉着志气和努力,应该可以有所成就,但因青少年运不佳,必须经过许多的困苦和考验之后才有成功的机会,谨防意外灾厄或损失。 成功较难,需要艰苦努力才能达到目的,易患肠胃、腹部方面的疾病。
史简凡名字的内涵含义:
史简凡名字含义为平凡、善良、惊艳之义。
史简凡这个名字怎么样?
史简凡名字还算可以,人生路途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挫折,但只要不断努力,还是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。
史简凡名字打分 为73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史 shǐ(ㄕˇ)
(一)、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,亦指记述、研究这些的文字和学科:历史。通史。断代史。近代史。世界史。文学史。史诗。史部(古代图书分类的一大部类,包括各类历史著作)。史坛。史评。史前(没有书面记录的远古)。史不绝书。
(二)、古代掌管记载史事的官:太史。内史。
(三)、古代官职:刺史。御史。
(四)、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史【 丑集上 】【 口部 】康熙筆画: 5画 部外筆画: 2画
〔古文〕㕜《唐韻》疎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爽士切《正韻》師止切,𠀤音使。《說文》記事者也。《玉篇》掌書之官也。《世本》黃帝始立史官,倉頡沮誦居其職。《書·立政》周公若曰:太史司𡨥蘇公,式敬爾繇獄,以長我王國。《詩·小雅》旣立之監,或佐之史。《禮·曲禮》史載筆,士載言。
又《玉藻》動則左史書之,言則右史書之。
又《周禮·天官·宰夫》八職,五曰府,掌官契以治藏,六曰史,掌官書以贊治。○按《周禮》凡官屬皆有府史。
又《周禮·天官》女史掌王后之禮職。《春官》大史掌建邦之六典,小史掌邦國之志,內史掌王之八枋之灋,外史掌書外令。
又御史,長史,刺史,𠀤漢官名。
又太史,九河之一。《爾雅·釋水》太史。《疏》李巡云:禹大使徒衆,通其水道,故曰太史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周卿,史佚之後,出建康。
又《廣韻》漢複姓,五氏:世本衞有史朝朱駒,漢書藝文志有靑史氏著書,又有新豐令王史音,吳有東萊太守太史慈,晉有東萊侯史光。
又叶疎土切。《易林》重黎祖後,司馬大史。陵氏之災,罹宮悲苦。《說文》本作㕜。从又持中。中,正也。
【起名字义】
古代用来写字的竹板:竹简。简牍。简策。简册。
书信:简帖。简札。信简。书简。
不复杂:简单。简易。简略。简要。简便。简洁。简练。册繁就简。言简意赅。
选择:简拔。简选。简任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䉍【 未集上 】【 竹部 】康熙筆画: 18画 部外筆画: 12画
《正字通》俗字。
【起名字义】
平常的,不出奇的:平凡。凡庸。凡夫俗子。
指人世间(宗教或迷信的说法):凡尘。凡心。
所有的: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,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。凡是。
总共:全书凡二十八卷。
大概,要略:大凡。凡例。发凡(陈述全书或某一学科的要旨)。
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4”。
【康熙字义】
凡【 子集下 】【 几部 】康熙筆画: 3画 部外筆画: 1画
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符咸切,音帆。《說文》最括也。《玉篇》非一也。《廣韻》常也,皆也。《正韻》大槪也。
又《前漢·揚雄傳》請略舉凡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《杜預·左傳序》發凡以言例。
又《玉篇》計數也。《前漢·石奮傳》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《註》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
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《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》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《小宰疏》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
又輕微之稱。《廣韻》凡,輕也。《孟子》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
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《春秋·隱七年》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《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》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周公凡伯之後。
又叶符筠切。《崔駟達旨》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《註》凡,常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