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以筝 姓名的繁体为於以箏,笔画数分别为:于(3画)、以(4画)、筝(12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于(土)、以(土)、筝(木),部首分别为:于(二部)、以(人部)、筝(竹部),于以筝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于以筝名字怎么读?
于以筝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yú yǐ zhēng
于以筝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于以筝拼音为 yú yǐ zhēng ,声母为y y zh ,
韵母为u i e ,声调为阳平、上声、阴平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于以筝名字的人多吗?
少,于以筝名字重名率低。
于以筝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于以筝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于(3画) 以(4画) 筝(12画) ,于以筝名字的康熙笔画数于(3画) 以(5画) 筝(14画) 。
于以筝的五行和寓意:
于以筝名字五行属性为土土木,常有不平不满,诉诸于人,也无补于事,也无法抗拒命运的安排,待人处事好坏应辨别清楚,以免受累难堪,应持盈保泰,方为上策。 不要嫌钱少,如有固定收入应该满足,不可好高骛远,并注意金钱来往,以免受累失败。 男娶能干之妻,婚后家内不太美满;女嫁鲁莽之夫,婚后难和睦,感情不稳定。 如逆水行舟,费尽心力一事难成,虽然一心想过平静的生活,努力又有耐心,最后还是无法挽回自己命运的安排,自苦自愁,有受亲友拖累的现象,慎防意外之灾厄。 成功运被压抑,较难取得成功,易患呼吸器官,脑部方面的疾病。
于以筝名字的内涵含义:
于以筝名字含义为文静、贤淑、才华、唯美之义。
于以筝这个名字怎么样?
于以筝名字一般,但不放弃努力的话,会有不错的人生,需知人定胜天,只要不放弃,努力拼搏,终会获得自己想要的。
于以筝名字打分 为51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介词(a.在,如“生于北京”;b.到,如“荣誉归于老师”;c.对,如“勤于学习”;d.向,如“出于自愿”;e.给,如“问道于盲”;f.自,从,如“取之于民”;g.表比较,如“重于泰山”;h.表被动,如“限于水平”)。
后缀(a.在形容词后,如“疏于防范”;b.在动词后,如“属于未来)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于【 子集上 】【 二部 】康熙筆画: 3画 部外筆画: 1画
《唐韻》羽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雲俱切,𠀤音迂。《爾雅·釋詁》于,曰也。
又往也。《書·大誥》民獻有十夫,予翼以于。《詩·小雅》王于出征。
又《儀禮·士冠禮》宜之于假。《註》于,猶爲也。宜之見爲大矣。
又《聘禮》賄在聘于賄。《註》于讀曰爲。言當視賓之禮,而爲之財也。
又《司馬相如·長門賦敘》因于解悲愁之辭。
又未定之辭。《公羊傳·僖二十八年》歸于者何。歸于者,罪未定也。
又行貌。《韓愈·上宰相書》于于焉而來矣。
又于于,自足貌。《莊子·應帝王》其臥徐徐,其覺于于。
又鐘兩口之閒曰于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鳧氏爲鐘,兩欒謂之銑,銑閒謂之于。
又《前漢·元后傳》衣絳緣諸于。《註》大掖衣也。
又《唐書·元德秀傳》明皇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令,以聲樂集,德秀惟樂工十人,聮袂歌于蔿于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茜,蔓于。《註》生水中。一名軒于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菴閭軒于。
又木名。《爾雅·釋木》棧木,于木。《註》僵木也。江東呼木觡。
又淳于,縣名。今密州安丘縣,古淳于國。
又姓。周武王第二子邘叔之後,以國爲氏,後因去邑爲于。
又淳于,宣于,鮮于,多于,𨷖于,皆複姓。
又三氏姓。勿忸于,阿伏于,見《魏書·官氏志》。
又助語辭。《詩·召南》于沼于沚。《朱傳》于,於也。《周易》《毛詩》於皆作于。于於古通用。
又《集韻》邕俱切,音紆。廣大貌。《禮·檀弓》邾婁考公之喪,徐君使容居來弔含。有司曰:諸侯之來辱敝邑者,易則易,于則于,易于雜者,未之有也。
又《文王世子》仲尼曰:周公抗世子法于伯禽,所以善成王也。聞之曰:爲人臣者,殺其身有益於君,則爲之,况于其身以善其君乎。俱與迂通。
又《正韻》休居切,與吁通。歎辭。《詩·周南》于嗟麟兮。
【起名字义】
用,拿,把,将:以一当十。以苦为乐。以身作则。以邻为壑。以讹传讹。以往鉴来。
依然,顺,按照:以时启闭。物以类聚。
因为:以人废言。勿以善小而不为。不以物喜,不以己悲。
在,于(指时日):“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,年四十七”。
目的在于:以待时机。以儆效尤。
文言连词,与“而”用法相同:梦寐以求。
用在方位词前,表明时间、方位、方向或数量的界限:以前。以内。
用在动词后,类似词的后缀:可以。得以。
古同“已”,已经。
太,甚:不以急乎?
及,连及:富以其邻。
【康熙字义】
以【 子集中 】【 人部 】康熙筆画: 5画 部外筆画: 3画
〔古文〕㠯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《論語》視其所以。
又因也。《詩·邶風》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《左傳·昭十三年》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《註》以魯故也。《列子·周穆王篇》宋人執而問其以。
又用也。《論語》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
又《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》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《易·師卦》能以衆正。
又《詩·周頌》侯彊侯以。《註》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
又同已。《孟子》無以,則王乎。
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《禮·燕禮》君曰:以我安。《註》猶與也。《魏書·李順傳》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《韓愈·剝啄行》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《註》韓文與多作以。
又《集韻》與似同。《易·明夷》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
【起名字义】
弦乐器,木制长形。古代十三或十六根弦,现为二十五根弦。
【康熙字义】
箏【 未集上 】【 竹部 】康熙筆画: 14画 部外筆画: 8画
《廣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甾莖切。《正韻》甾耕切,𠀤音爭。《說文》鼓絃竹身樂也。《通典》箏,秦聲也。《急就篇註》箏,瑟類,本十二絃,今則十三。《風俗通》箏,蒙恬所造。《集韻》秦俗薄惡,有父子爭瑟者,各入其半,當時名爲箏。《釋名》箏,施絃高急,箏箏然也。《傅元·箏賦序》上崇似天,下平似地,中空準六合,柱擬十二月,設之則四象在,鼓之則五音發。《史記·樂書》唐有軋箏。《註》以片竹潤其端,而軋之有聲。
又簷前鐵馬曰風箏。風動成音,自諧宮商。《元稹·連昌宮辭》鳥啄風箏碎珠玉。
又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傅,橫木。《註》一名結縷,俗謂之鼓箏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