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南钧 姓名的繁体为尼南鈞,笔画数分别为:尼(5画)、南(9画)、钧(9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尼(火)、南(火)、钧(金),部首分别为:尼(尸部)、南(十部)、钧(钅部),尼南钧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尼南钧名字怎么读?
尼南钧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ní nán jūn
尼南钧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尼南钧拼音为 ní nán jūn ,声母为n n j ,
韵母为i a u ,声调为阳平、阳平、阴平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尼南钧名字的人多吗?
少,尼南钧名字重名率低。
尼南钧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尼南钧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尼(5画) 南(9画) 钧(9画) ,尼南钧名字的康熙笔画数尼(5画) 南(9画) 钧(12画) 。
尼南钧的五行和寓意:
尼南钧名字五行属性为火火金,慷慨好面子,心理善良,外柔内刚,努力奋斗,快人快语且有自大之象,博学而不能专精于一艺,善于安排人生乐趣。 事业过程较劳碌,对家庭责任感重,能在社会上一展抱负。 男取贤慧之妻,婚后感情融洽;女嫁有才干之夫,婚后美满。 有发展之运势,做事认真,中年后可成功发展。 上进顺利,成功迅速,容易达到目的。
尼南钧名字的内涵含义:
尼南钧名字含义为志向、杰出、上进之义。
尼南钧这个名字怎么样?
尼南钧名字起不错,相信这个名字,会给您带来好运,一生顺意,也祝您好运常伴。
尼南钧名字打分 为88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尼 ní(ㄋ一ˊ)
(一)、梵语“比丘尼”的简称,佛教中出家修行的女子:尼姑。尼庵。削发为尼。
(二)、古同“昵”,相近,亲近。
【康熙字义】
尼【 寅集上 】【 尸部 】康熙筆画: 5画 部外筆画: 2画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𠀤女夷切,音泥。《說文》从後近之也。从尸匕聲。《徐鍇曰》尼猶昵也。《廣韻》又和也。
又先師孔子仲尼。《家語》顏氏禱於尼丘,而孔子生,故字曰仲尼。尼丘,山名。
又女僧也。《釋典》有比丘尼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尼質切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女乙切,𠀤音匿。《爾雅·釋詁註》尼者,近也。引尸子,悅尼而來遠。《孔穎達曰》尼,近也。通作昵。
又《五音集韻》乃禮切,音伱。《爾雅·釋詁》尼,定也。《註》止也。止亦定也。《孟子》止或尼之。今讀泥去聲,義同。尼猶曳止之也。別作柅。
【起名字义】
方向,早晨面对太阳,右手的一边,与“北”相对:南北。南方。南面。南国(指中国南部)。南陲(南部边疆)。南极。南半球。
姓。
〔南无(mó)〕佛教用语,意思是合掌稽首,表示对佛尊敬或皈依,常加于佛、菩萨名的前面,如“南南阿弥陀佛”、“南南观世音菩萨”。
【康熙字义】
南【 子集下 】【 十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7画
〔古文〕𡴖𡴟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𠀤那含切,音男。《說文》草木至南方,有枝任也。《徐曰》南方主化育,故曰主枝任也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太陽者,南方。南,任也。陽氣任養物,於時爲夏。《白虎通》八月之律,謂之南呂何。南者,任也。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。
又樂名。《詩·小雅》以雅以南。《韻會》南亦雅樂名,猶九夏也,南夏皆文明之方,故名南。周南召南,亦樂名。
又姓。《韻會》魯大夫南遺。《宋書·律志》班左並馳,董南齊轡。
又雙南,金也。《范仲淹金在鎔賦》英華旣發,雙南之價彌高。鼓鑄未停,百鍊之功可待。
又《翻譯名義》合掌作禮曰和南。《淳化帖衞夫人書》衞和南。
又《韻補》叶尼心切,音寧。《詩·邶風》遠送于南。沈重讀。《陸雲·喜霽賦》朱明啓𠋫,凱風自南,復火正之舊司,黜后土于重隂。
【起名字义】
古代重量单位,合三十斤:千钧一发(一根头发挂着三万斤重的东西,喻极其危急)。雷霆万钧之势。
制陶器所用的转轮:陶钧(亦喻造就人材)。
乐(yuè)调(diào):钧弦。
敬辞,用于对尊长或上级:钧安。钧鉴。钧座。
【康熙字义】
鈞【 戌集上 】【 金部 】康熙筆画: 12画 部外筆画: 4画
〔古文〕銞《唐韻》居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規倫切,𠀤音均。《說文》三十斤也。《孟康曰》萬一千五百二十銖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關石和鈞。《疏》三十斤爲鈞,四鈞爲石,鈞石所以一天下之重輕,而立民信也。
又《集韻》一曰陶旊輪。《正字通》陶人模下圓轉者爲鈞。《前漢·賈誼傳師古註》陶家名轉者爲鈞,蓋取周回調均之義。
又大鈞,天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大鈞播物,坱圠無垠。《註》如淳曰:陶者作器于鈞上,此以造物爲大鈞也。言造化爲人,亦猶陶之造瓦耳。
又《杜甫詩》八荒開壽域,一氣轉洪鈞。
又樂名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饗以鈞天廣樂,帝有醉焉。
又劒名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淳鈞之器成。《註》淳鈞,古劒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夏啓有鈞臺之享。《註》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。
又水名。《前漢·霍去病傳》涉鈞者。《註》鈞耆,水名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楚大夫元鈞之後,漢有侍中鈞喜。
又與均同。平也。《詩·大雅》四鍭旣鈞。《註》矢鏃重羽輕,必參亭而三分之,一在前,二在後,得平均也。
又等也,同也。《左傳·成六年》善鈞從衆。《註》鈞,等也。
又《襄二十六年》多鼓鈞聲。《註》鈞,同其聲。《集韻》或書作𨥒。